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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时间:2018-05-17 09: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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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做好 “五一”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确保“五一”期间我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长春市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受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从2018年5月7日开始对我市所属的10个县(市、区)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进行质量安全监测。

为做好 “五一”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确保“五一”期间我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长春市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受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从2018年5月7日开始对我市所属的10个县(市、区)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进行质量安全监测。

本次例行监测预计抽取样品100个。计划对榆树、德惠、农安、九台、双阳、朝阳、宽城、绿园、莲花山和净月10个县(市、区)各抽取10个样品;以当地实际生产品种为主,由中心抽检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样品种和数量。

本次例行监测实际抽取样品87个蔬菜样品,莲花山因未生产或在育苗阶段,没有抽取到样品,净月实际抽取到7个样品。

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761-2008),对87个蔬菜样品进行了40种有机磷、有机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检测,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标准进行判定,在87个蔬菜检测样品中,未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7个县(市、区)整体合格率均为100%;全市整体合格率为100%。本次抽检的87个蔬菜样品共检出1种限用农药(茶树禁用)1次,检出9种常规农药44次,农药检出率为1.29%。

这次抽检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依据,为我市在蔬菜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并消除提供了数据,为广大市民“五一”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