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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和秋菜上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1 1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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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和秋菜上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部门,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国庆节和秋菜集中上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秋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在国庆节和秋菜集中上市期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蔬菜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和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重点查处蔬菜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强化农药市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重点加强禁限用农药的监管;二是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登记,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并开展隐患排查,明确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和农业部门监管责任人,督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落实监管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行动,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和督导巡查,及时化解和排除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三、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秋菜抽检

  秋菜在国庆节期间集中上市,秋菜上市前,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将对我市各县(市)区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检测,采取送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检测机构的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要对本辖区内的秋菜开展检测工作,加大检测频次和密度,检测合格的发给市里统一印制的《秋菜质量合格证》,菜农凭证上市销售。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按照《2018年长春市秋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抽样、送样等项工作,送检样品数量(见附表1)。长春市农委将依据各县(市)区农业局实际送检秋菜样品数量给予一定补助,每个送检样品补助50元,主要用于抽样及交通费用,不得挪用。

  附:2018年长春市秋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2018年长春市秋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上市秋菜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使市民能食用上“放心菜”,我委将继续开展秋菜上市前质量监测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测方式及时间要求

  由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承担我市秋菜检测任务。2018年秋菜检测分抽检和送检二种方式进行。

  1.抽检:(9月14日—9月27日)

  对城区及长春市周边重点乡镇秋菜生产基地种植的秋菜进行随机抽样检测,计划抽检1600个样品。由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派出多台检测车,对供应我市秋菜的城区及离市区较近的乡镇进行抽检,抽检品种由抽检人员按当地实际种植情况确定,比例均衡,具体按照NY/T762-2004《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的规定执行。抽检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2.送检:(9月20日—9月26日)

  对长春市秋菜供应涉及到的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委派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内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样,并详细填写抽样登记表(见附表2),将样品送至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

  具体地址:东荣大路569号,送样截止时间为9月26日。

  联系人:王泽武联系电话:82009198/13500899771。

  样品要求:送检样品应为生长良好的整株或整棵蔬菜。采集的样品要有代表性,实行梅花点式采样;秋葱和胡萝卜每4-5株(棵或个)为一个送样单位。

  数量要求:绿园区送检样品450个,宽城区100个,莲花山50个,朝阳区100个,双阳区200个,九台区500个,德惠市500个,农安县1100个,榆树市400个,共计3400个(详见附表1)。

  3.检测时间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应于9月29日前,将抽检和送检的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委对秋菜基地抽检及送检合格的秋菜农户发放《秋菜质量合格证》,凭证入市销售。

  二、检测蔬菜品种

  白菜、秋葱、萝卜(红萝卜、青萝卜、冰心萝卜)、胡萝卜、马铃薯、芥菜、雪里红等秋菜品种。

  三、检测依据

  1.快速检测:快速检测方法依据GB/T 5009.199-2003 《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规定执行。

  2.实验室检测:依据速测结果,疑似超标样品送中心实验室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测方法依据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规定执行。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品种、数量将秋菜检测样品送达到检测地点。市农委对各县(市)区农业局送检样品给予补助,以实际送样数量和填写好的抽样登记表为准。(各区9月19日前将负责秋菜检测工作人员名单上报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联系人:王泽武联系电话:82009198/13500899771)

  2.送检的每个秋菜样品要做好登记,每个样品要记录好取样乡镇、村、户等相关信息,送检的秋菜样品及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以备质量安全追溯。

  3.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检测结果。

  附表:1.各县(市)区需送检秋菜样品数量情况表

  2.抽样登记表

  附表1

  各县(市)区需送检秋菜样品数量情况表

  单位:个

单位 白菜 秋葱 大萝卜 胡萝卜 其它 合计
(马铃薯)
绿园区 220 180 35 15   450
宽城区 20 25 5   50 100
莲花山 40 10       50
朝阳区 50 30 15 5   100
双阳区 150 30 20     200
九台区 290 80 50 40 40 500
德惠市 330 80 40 30 20 500
农安县 880 80 50 60 30 1100
榆树市 240 80 50 30   400
总计 2220 595 265 180 140 3400

  附表2:

  抽样登记表

  2018年9月  日

编 号 品 种 户   名 抽样地点 送样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 注
(县)区、乡(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