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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时间:2023-08-21 16:29 来源: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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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接待、协调和办理农民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