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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23 09:44 来源: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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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张湘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智慧农业》的提案(第2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智慧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现阶段,我市农业存在从业人员老龄化,发展现代农业意识差,单户经营分散化,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粗放,水肥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大量土地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土地利用率不高,制约了智慧农业等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农户收益得不到有效提升。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发展智慧农业的战略地位 

  政府部门应强化对智慧农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以政策杠杆撬动效益农业,提高智慧农业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智慧农业对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牵头组织有关农业信息化主管单位和专家,制订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评价体系,明确发展重点、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等,建立政府引导、科技支撑、企业运营的参与机制。 

  二、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农业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光纤进村、信息入户等工程,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坚持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农业信息建设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组织实施智慧农业技术攻关项目为发展智慧农业提供技术保障。 

  三、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智慧农业 

  在政策和资金上,向智慧农业建设倾斜,建议对实施智慧农业的主体在项目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资金是发展智慧农业的基础,由于智慧农业先期投入资金量较大,购置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成本较高,且短期内难以获得预期经济效益,没有强大资金力量的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支持智慧农业发展,对智慧农业基础设施给予补贴,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提供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智慧农业项目,扶植智慧农业主体。 

  四、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双驱动 

  发展智慧农业的要害在公共服务。建议要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机制和模式,强化平台的市场化运作功能,通过开发有市场需求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或加强与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积极为智慧农业合作牵线搭桥,找到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的最佳结合点,为智慧农业提供服务保障。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1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贾翘 8877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