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长春市农村审计工作总站、长春市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总站)于1984年12月25日经市编委核准成立,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隶属于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编制10人,现有干部7人,通过执法培训考核,全部为持证上岗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
长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主要工作职能为:
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控股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变动的审查、确认、产权界定、登记和资产评估及集体资产合同鉴证;
负责承包合同鉴证,调解和仲裁相关纠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