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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公共资源 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17 14:34 来源:长春市农业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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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56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发合法权益做贡献。 

  二、公开内容 

  (一)政府采购领域信息。 

  主要公开我局采购需求、采购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 

  公开我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名称。(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专题发布信息。并根据相关工作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依托互联、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提升用户体验。 

  四、公开时效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的时限公开,依法依规认真办理。 

  五、组织领导 

  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欣 

  副组长:孔令波 

  责任处室:综合处  王广新 

  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内容条目,认真梳理各自领域工作,务必做到信息公开无遗漏。如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的,一经查实,由局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终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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