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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2-04-01 11:01 来源: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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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2022年3月3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收支总表

二、2022年收入总表

三、2022年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22 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八、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2022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市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渔业外来物种。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 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内设2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事务、办公自动化、提案和议案办复、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局内信访、保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会务和组织、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等工作。

干部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绩效管理、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法规处。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综合处(县域经济处)。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分析预测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性材料、重要讲话及报告;负责农业农村宣传、典型经验总结、信息综合、新闻发布、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政务网、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县域经济方面工作。

政策与改革处。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拟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并协调实施,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民信访工作处)。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接待、协调和办理农民信访事项;组织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指导、监督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各级农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局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经济处)。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国外农业农村发展动态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发展规划处。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垦行业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科技教育处。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渔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组织起草粮油生产和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园艺特产处(君子兰产业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君子兰、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君子兰、园艺、特产、经济作物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秸秆还田等资源化利用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乡村产业发展处。组织、协调、指导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农村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测、检验、审核、认证、上报(含年审、年检、收费)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调研督察处。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调研;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考核工作,承担“三农”领域督察考核任务等。

黑土地保护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检查指导落实情况;负责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和管理;提出黑土区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建议,开展黑土区耕地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和开发利用;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级评定;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渔业渔政管理处。组织起草全市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委农办秘书处与综合处(县域经济处) 合署办公。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如下:

1.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3.长春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4.长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5.长春市农民职业教育中心

6.长春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7.长春市农业机械研究院

8.长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长春市农业信息中心

10.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

11.长春市农业科学院

12.长春市植物保护检疫站

13.长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4.长春农业博览园

(二)预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单位,现有人员1296人,其中:在职人员696人,离退休人员 60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收支总表

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预算数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项 目

2022 年预算数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063.62

11,613.63

449.99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063.62

11,613.63

449.9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

531.74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卫生健康支出

517.74

517.74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农林水支出

12161.09

11711.10

449.99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金融支出

 

 

 

三、单位资金收入

1,900.00

1,900.00

0.00

六、住房保障支出

753.05

753.05

0.00

事业收入

700.00

700.00

0.0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1,200.00

1,200.00

0.00

八、其他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3,963.62

13,513.63

449.99

本年支出合计

13,963.62

13,513.63

449.99

财政拨款结转

 

 

 

结转下年支出

 

 

 

其他收入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3,963.62

13,513.63

449.99

支出总计

13,963.62

13,513.63

449.99


二、2022年收入总表

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

(单位)

总计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

营预

事业收 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

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13,963.62

13,513.63

11,613.63

 

 

 

700.00

1,200.00

 

 

 

449.99

449.99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1,972.42

1,950.24

1,950.24

 

 

 

 

 

 

 

 

22.18

22.18

 

 

 

 

 

 

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287.50

247.16

247.16

 

 

 

 

 

 

 

 

40.34

40.34

 

 

 

 

 

 

长春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371.60

181.70

181.78

 

 

 

 

 

 

 

 

189.89

189.89

 

 

 

 

 

 

长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106.65

106.65

106.65

 

 

 

 

 

 

 

 

 

 

 

 

 

 

 

 

长春市农民职业教育中心

560.21

531.28

531.28

 

 

 

 

 

 

 

 

28.93

28.93

 

 

 

 

 

 

长春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241.15

241.15

241.15

 

 

 

 

 

 

 

 

 

 

 

 

 

 

 

 

长春市农业机械研究院

895.67

895.67

895.67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715.11

685.11

685.11

 

 

 

 

 

 

 

 

30.00

30.00

 

 

 

 

 

 

长春市农业科学院

4,939.23

4,939.23

4,239.23

 

 

 

 

700.00

 

 

 

 

 

 

 

 

 

 

 

 

长春市植物保护检疫站

149.05

149.05

149.05

 

 

 

 

 

 

 

 

 

 

 

 

 

 

 

 

长春农业博览园

1,503.66

1,503.66

303.66

 

 

 

 

1200.00

 

 

 

 

 

 

 

 

 

 

 

长春市农业信息中心

424.81

424.81

424.81

 

 

 

 

 

 

 

 

 

 

 

 

 

 

 

 

长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980.77

888.53

888.53

 

 

 

 

 

 

 

 

92.24

92.24

 

 

 

 

 

 

长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15.71

769.31

769.31

 

 

 

 

 

 

 

 

46.40

46.40

 

 

 

 

 

 


三、2022年支出总表

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

20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

531.74

0.00

0.00

 

 

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31.74

531.74

0.00

0.00

 

 

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1.74

531.74

0.00

0.00

 

 

4

210

二、卫生健康支出

517.74

517.74

0.00

0.00

 

 

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17.74

517.74

0.00

0.00

 

 

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5.51

115.51

0.00

0.00

 

 

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93.01

293.01

0.00

0.00

 

 

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09.22

109.22

0.00

0.00

 

 

9

213

三、农林水支出

12,161.09

7,484.60

3,476.49

1,200.00

 

 

10

21301

农业农村

12,151.09

7,484.60

3,466.49

1,200.00

 

 

11

2130101

行政运行

1,442.17

1,442.17

0.00

0.00

 

 

12

2130104

事业运行

7,102.43

6,042.43

1,060.00

0.00

 

 

13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5.00

0.00

15.00

0.00

 

 

14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20.00

0.00

20.00

0.00

 

 

15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250.00

0.00

250.00

0.00

 

 

16

2130110

执法监管

20.00

0.00

20.00

0.00

 

 

17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50.00

0.00

150.00

0.00

 

 

18

2130148

渔业发展

26.40

0.00

26.40

0.00

 

 

19

2130153

农田建设

50.00

0.00

50.00

0.00

 

 

20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75.09

0.00

1,875.09

1,200.00

 

 

21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0.00

0.00

10.00

0.00

 

 

22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0.00

0.00

10.00

0.00

 

 

23

221

四、住房保障支出

753.05

753.05

0.00

0.00

 

 

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53.05

753.05

0.00

0.00

 

 

2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3.05

753.05

0.00

0.00

 

 

 

 

合计

13,963.62

9287.13

3476.49

1200.00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预算数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项 目

2022 年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一、本年收入

12,063.62

11,613.63

449.99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063.62

11,613.63

449.9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

531.74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卫生健康支出

517.74

517.7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农林水支出

10,261.09

9,811.10

449.99

 

 

 

 

 

 

五、金融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

753.05

753.05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2,063.62

11,613.63

449.99

本年支出合计

12,063.62

11,613.63

449.99

 

 

财政拨款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入总计

12,063.62

11,613.63

449.99

支出总计

12,063.62

11,613.63

449.99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

20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

531.74

531.74

0.00

0.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

531.74

531.74

0.00

0.00

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1.74

531.74

531.74

0.00

0.00

4

210

二、卫生健康支出

517.74

517.74

517.74

0.00

0.00

5

 

卫生健康支出

517.74

517.74

517.74

0.00

0.00

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5.51

115.51

115.51

0.00

0.00

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93.01

293.01

293.01

0.00

0.00

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09.22

109.22

109.22

0.00

0.00

9

213

三、农林水支出

10,261.09

7,484.60

6,471.71

1,012.89

2,776.49

10

 

农林水支出

10,261.09

7,484.60

6,471.71

1,012.89

2,776.49

11

2130101

行政运行

1,442.17

1,442.17

1,093.32

348.85

0.00

12

2130104

事业运行

7,102.43

6,042.43

5,378.39

664.04

1,060.00

13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5.00

0.00

0.00

0.00

15.00

14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20.00

0.00

0.00

0.00

20.00

15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250.00

0.00

0.00

0.00

250.00

16

2130110

执法监管

20.00

0.00

0.00

0.00

20.00

17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50.00

0.00

0.00

0.00

150.00

18

2130148

渔业发展

26.40

0.00

0.00

0.00

26.40

19

2130153

农田建设

50.00

0.00

0.00

0.00

50.00

20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175.09

0.00

0.00

0.00

1,175.09

21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0.00

0.00

0.00

0.00

10.00

22

221

四、住房保障支出

753.05

753.05

753.05

0.00

0.00

23

 

住房保障支出

753.05

753.05

753.05

0.00

0.00

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3.05

753.05

753.05

0.00

0.00

 

 

合计

12,063.62

9,287.13

8,274.24

1,012.89

2,776.49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经济分类科目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

301

一、工资福利支出

6,150.55

6,150.55

0.00

 

2

30101

基本工资

2,675.33

2,675.33

0.00

 

3

30102

津贴补贴

425.39

425.39

0.00

 

4

30103

奖金

177.52

177.52

0.00

 

5

30107

绩效工资

1,101.70

1,101.70

0.00

 

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1.74

531.74

0.00

 

7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6.61

246.61

0.00

 

8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9.22

109.22

0.00

 

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9.44

39.44

0.00

 

10

30113

住房公积金

753.05

753.05

0.00

 

11

30114

医疗费

7.90

7.90

0.00

 

1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2.65

82.65

0.00

 

13

30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89.49

0.00

989.49

 

14

30201

办公费

91.67

0.00

91.67

 

15

30202

印刷费

14.20

0.00

14.20

 

16

30203

咨询费

16.50

0.00

16.50

 

17

30204

手续费

1.16

0.00

1.16

 

18

30205

水费

10.00

0.00

10.00

 

19

30206

电费

89.43

0.00

89.43

 

20

30207

邮电费

23.86

0.00

23.86

 

21

30208

取暖费

81.03

0.00

81.03

 

22

30209

物业管理费

18.00

0.00

18.00

 

23

30211

差旅费

64.60

0.00

64.60

 

24

30213

维修(护)费

19.67

0.00

19.67

 

25

30214

租赁费

8.00

0.00

8.00

 

26

30215

会议费

8.70

0.00

8.70

 

27

30216

培训费

58.35

0.00

58.35

 

28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04

0.00

14.04

 

29

30218

专用材料费

4.53

0.00

4.53

 

30

30226

劳务费

77.60

0.00

77.60

 

31

30228

工会经费

77.76

0.00

77.76

 

32

30229

福利费

97.90

0.00

97.90

 

3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0

0.00

60.00

 

3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28.36

0.00

128.36

 

3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3

0.00

24.13

 

3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3.69

2,123.69

0.00

 

37

30301

离休费

86.65

86.65

0.00

 

38

30302

退休费

1,814.27

1,814.27

0.00

 

39

30305

生活补助

9.96

9.96

0.00

 

40

30307

医疗费补助

132.86

132.86

0.00

 

4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9.95

79.95

0.00

 

42

310

四、资本性支出

23.40

0.00

23.40

 

4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3.40

0.00

23.40

 

 

 

合计

9,287.13

8,274.24

1,012.89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预算数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

75.04

75.0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4.04

14.04

 

3、公务用车费

61.00

61.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00

61.00

 

(2)公务用车购置

 

 

 

说明:

1、“2022 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13 个预算单位。

2、“2022 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 1296人,其中:在职人员 696 人,离退休人员 600 人。

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的通知》

(吉财办〔2021〕900 号)及《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1〕1120 号)要求,2021 年下达预算单位未发生在财政预算结转部分列入 2022 年年初预算,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在 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中“上年结转”额度在 2022 年预算执行中由省财政统一收回,不再形成“三公经费”支出。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金融企业资本性支出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十、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

项目级次

一级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0.00

其中:财政拨款

130.00

      其他资金

0.00

阶段性绩效目标

    于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社会化主流媒体账号,发布各类农业信息1480条,编辑制作农业短视频作品473个,其中长春农业抖音账号获赞量22.8万、吸纳粉丝5.2万人,作品累计播放量超1000万次。微信公众平台现有用户235人,发布文章403篇。微博发布信息95条。(一)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完成农资产品认证审定数据采集种子数据42000条、农药数据43000条、肥料224000条、农机购置补贴数据7300条、农资经营企业信息22000条、农业实用技术840条、采集14类农产品价格信息36期、作物病虫害防治数据采集数据800条、采集各类病虫害、作物缺素典型高清图片1000张。(二)农业物联网监测点运维管护工作。完成对双阳、九台两地建设的43处农田四情监测站(水稻20处、玉米23处)、5处农业园区100栋温室智能监测点,20处畜牧养成场60栋舍棚监测点的检修管护工作,保障设备全年正常运行,同时为企业免费接入10M或4M互联网专线,实时采集环境信息和作物生长信息,实现数据远程采集传输、视频监控、异地监测等功能,受益服务企业61家。完成农业基础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采集各类农业信息2000余条,14类农产品价格信息27期。

年度绩效
目标

    融媒体账号运营、短视频制作,全年制作各类原创短视频不少于300部,完成“长春市数字农业云平台”建设工作,功能包括数据查询、业务系统、农业一张图、数据中台等五大服务体系,打造“三微一站一端一平台”的信息化服务模式,为合作社及农民提供社会化信息发布、农情监测、病虫害预测预警、精准作业决策指导、精准施肥施药、市场资源共享等服务,达到降本增效的惠农服务目标,对政府决策指导和农户作业指导提供信息支撑。农业实用技术、农事问答、农业资讯、政策法规、现代农机、农信通短信服务由11名志家组成的团队负责上述版块信息的报送,全年累计报送信息3000条以上。由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宽城区和朝阳区七县(市)区的农业专家组成的团队负责本地区的农业供求信息、实用技术、农业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全年累计报送信息1000余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阶段性指标值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家解答农民疑难问题数量

900

>=1300条

设备维护个数

98

=98个

网络租赁时长

7

=12个月

各类短视频制作数量

180

>=300部

质量指标

专家解答农民疑难问题准确率

100

=100%

设备故障的发生率

2

<=2次

成本指标

网络租赁成本

28

=48万元

专家解答农民疑难问题运维成本

8.4

=12万元

设备维护成本

9.92

<=17万元

时效指标

专家解答农民疑难问题及时率

100

=100%

各类短视频制作及时率

100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使用率

100

=100%

农村经济信息发布数量

1050

>=1500条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健全

人员配备合理性

合理

合理

满意度指标

农民满意度

89

>=89%

使用人员满意度

100

=100%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业经济产业发展

项目级次

一级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59.50

其中:财政拨款

59.50

      其他资金

1200.00

年度绩效
目标

水源地投放鱼种10万尾,农博园办会办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完成40万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放鲢鳙鱼种数量

=10万尾

第三方机构委托个数

=2个

农博会展会完成数

=2个

质量指标

投放鲢鳙鱼种准确率

=100%

咨询机构资质符合率

=100%

农博会展会完成合格率

=100%

成本指标

机构委托成本

>=20万元

时效指标

投放鲢鳙鱼种及时率

=100%

机构委托执行率

=100%

农博会展会完成及时率

及时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稳定鲢鳙鱼种数量

=10万尾

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完成面积

=40万亩

农博会展会接待人次较去年相比增长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员配备合理性

合理

农博会展会长效发展机制完善性

完善

满意度指标

渔民满意度

>=85%

农博会展会公众满意度

=98%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业农村业务和事务管理

项目级次

一级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582.00

其中:财政拨款

1882.00

      其他资金

700.00

阶段性绩效目标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各类抽检和监督检查工作4次,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9-10月份全面排查秋菜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上市秋菜消费安全。通过开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1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保障粮食安全。确保长春市农业农村系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布点、取样以及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信息调查与记载。

年度绩效
目标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各类抽检和监督检查工作8次,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对秋菜生产基地开展速测筛查监测,抽检样品2000个,确保广大市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秋菜,更好地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能。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将农民丰收节办成一届城乡群众联动、农民广泛参与,展示农业丰收成果,丰收与欢乐共享的农民节日活动,旨在提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拉动产业发展。通过开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1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保障粮食安全。确保长春市农业农村系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2022年度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作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在长春城开兴业农场建立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耕地质量情况的监控,掌握监测区耕地质量的动态变化,为省级部门提供耕地基础信息,为耕地质量提升和黑土地保护做好基础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阶段性指标值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质量监测次数

1

>=1

农业安全生产培训开展

1

>=2次

下乡检查调研次数

3

>=3次

样品检测数量

4150

>=6000个

培训人次

100

>=100人次

质量指标

样品检测结果准确率

95

>=95%

参会人员到位率

90

>=90%

时效指标

会议开展及时率

100

=100%

培训完成及时性

及时

及时

样品检测及时率

100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数

0

=0起

确保长春市农业农村系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员配备合理性

合理

合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市民满意度

满意

满意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业科技推广与职业能力建设

项目级次

一级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55.00

其中:财政拨款

255.00

其他资金

0.00

阶段性绩效目标

    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农业农村局系统继续教育教学培训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机械购置及作业补贴,开展培训作业演示会1场次,印发涉及水稻全程机械化各主要环节资料1500册,入户指导培训次数超过10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全年机械配置和作业补贴明细,组织召开作业培训演示会2场次,印发相关技术资料2000册(页)以上,入户指导培训次数超过15次,组织田间跟踪测查测产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编写项目总结材料。完成项目选址,完成设备采购和项目设施的基础建设及试验所用的原料、辅料的准备。2022年1-3月,通过考察调研,进行适应长春地区黑土地保护特点的研究完成一套农村有机肥撒肥机,进行生产试验收集整理信息;
2022年4-7月,通过春季撒施试验,对收集信息整理改进、改进提高关键部件,进行对比试验及监测;在玉米、大豆、水稻、经济作物等领域育种研发过程中,需购买种子1000斤、化肥80吨、农药1000斤,保证农用生产资料购买及时性、有效性。

年度绩效
目标

1、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农业农村局系统继续教育教学培训方案》
2、组织完成6天集中面授培训,150学时网课自学。                                                                           
2、参训人员考核通过率为98%以上。                                                                               
3、培训人数达到550-600人。
4、对任课老师教学的满意度大于97%以上。
5、对课程设置的满意度大于97%以上。
6、提高参训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通过试验监测项目运行并进行秋季增施有机肥、保护黑土地的实验,形成农业循环减肥增效的创新模式。进行设备购制,完成生产试验,分析整理相关问题及改进意见。在玉米、大豆、水稻、经济作物等领域育种研发过程中,需购买种子1000斤、化肥80吨、农药1000斤,保证农用生产资料购买及时性、有效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阶段性指标值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得继续教育证明验印人数

0

>=550人

集中面授

0

<=6天

蔬菜示范园区运行数量

2

>=2个

试验示范点运行数量

3

>=3个

培训开展场次

0

=1次

网课学时

0

>=150学时

制定实施方案

1

=1次

质量指标

参会人员率

100

=100%

参训人员到位情况

0

>=95%

时效指标

农业技术培训开展及时率

100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先进农业技术推广个数

5

>=5个

参训人员技术能力提升

未开展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员配备合理性

合理

合理

满意度指标

对任课教师教学的满意度

0

>=95%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满意度

85

>=85%

对课程设置的满意度

0

>=95%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收入13963.62万元,当年预算收入135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13.63万元,事业收入7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上年结转449.99万元。2022年预算总支出13963.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74万元,农林水支出1216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05万元。2022年预算总收支比2021年预算增加80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以及本年预算收入中含上年结转资金。

二、2022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2 年收入预算1396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13.63万元,占96.78%;上年结转449.99 万元,占3.22%。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13.63万元,占 85.94%;事业收入700万元,占5.1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占 8.88%。

三、2022 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2 年支出预算139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7.13万元,占66.51%;项目支出3476.49万元,占24.9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00万元,占8.59%。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63.62 万元,其中: 本年收入11613.63 万元,上年结转 449.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74万元,农林水支出1026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05万元。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063.62 万元,相比于去年增加100.9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9287.13万元,占 76.98%;项目支出2776.49 万元,占 23.0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274.24 万元,占 89.09%;公用经费1012.89万元,占10.9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31.74万元,占4.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261.09万元,占85.06%,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517.74 万元,占4.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 753.05万元,占 6.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87.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7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012.8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04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5.04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2022 年当年预算数比 2021 年预算数减少7.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2022 年当年预算数与 2021 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 14.0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04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2022 年当年预算数比 2021 年预算数增加3.1万元。增加原因:依据标准计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61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2022 年当年预算数比 2021 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车辆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2022 年当年预算数与 2021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2年当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车辆改革,公务用车减少。

八、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2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长春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48.85万元,其中:办公费22.42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8.8万元、手续费0.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3万元、邮电费4.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差旅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4.59万元、招待费4.32万元、劳务费29.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万元、工会经费19.44万元,福利费24.98万元,其他费用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150 万元,主要是农博园用于冬季采暖用煤、临时用工等。服务类1项,临时用工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预算650.00万元;货物类1项,采暖期用煤炭采购项目,预算15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底,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局本级4台,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6台。其中9台执法执勤用车,2台离退休干部用车,2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台其他用车。2022年较2021年减少3台车,原因为按照车改要求,车辆上交财政。截至 2021 年 12月底,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22台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含汽车),6台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含汽车)。较上年新增1台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含汽车)。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含汽车)数量无变化。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2年确定 4 个一级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 4226.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2年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pdf